一、為加強圖書館閱覽室座位使用管理,提高座位使用效率,保護讀者公平利用圖書館公共資源的權益,圖書館在指定區域啟用座位管理系統,并制定本規則。
二、讀者選座方式
(一)現場選座:讀者持本人有效校園卡(含數字校園卡)在館區座位管理系統終端機刷卡或掃碼、選座,然后對號入座;
(二)預約選座:讀者通過“XMULibrary”微信服務號綁定個人賬戶后預約當日或次日座位,然后對號入座:
在開館時間段預約當日座位的,須在預約成功后30分鐘內至館區座位管理系統終端機確認或通過入館門禁系統自動確認;
在6:30-22:00時間段預約次日座位的,須在預約成功后次日對應閱覽室開放30分鐘內至館區座位管理系統終端機確認或通過入館門禁系統自動確認;
每日微信服務號預約次數上限為3次,預約取消5分鐘后方可再次預約。
三、讀者在規定的有效時間內擁有所選座位的優先使用權。
四、讀者進館后如需離開座位外出,務必進行暫離或釋放座位操作(晚21點后離館除外),方可予以保留相關權利:
(一)如屬暫時離開座位外出,須在館區座位管理系統終端機(手動)或通過離館門禁系統(自動)選擇“暫離”狀態,座位將予以保留 30 分鐘(若在午餐時段11:00-12:30 期間設置座位暫離的,可從暫離時點起保留 90 分鐘;晚餐時段 17:00-18:30 期間設置暫離的,可從暫離時點起保留 60 分鐘);若由管理員巡查時發現讀者離座外出并設置暫離的,則僅保留 20 分鐘。讀者返回時,須在館區座位管理系統終端機(手動)或通過離館門禁系統(自動)確認回座,以免暫離超時被記錄違規;
(二)如屬長時間離開座位外出,須在館區座位管理系統終端機刷卡選擇“本次離開”,釋放座位供他人使用,以免造成違規。
五、讀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記一次違規:
(一)外借或使用他人校園卡選座;
(二)長時間離開座位外出但未按要求在系統中設置離開狀態,形成事實占位;
(三)設置“暫時離開”狀態但未在規定時間內返回確認回坐。
六、讀者違規累計達三次,圖書館有權將其列入黑名單,并暫停其選座權限 5 天。違規記錄每年寒暑假各清空一次。
七、讀者應當自覺維護室內良好秩序,不得隨意存放物品。對用于違規占座的物品,選座讀者有權將其移至“讀者個人物品暫存區”。
八、本規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2024年6月修訂